院属各部门(含综合训练基地):

   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已经发布。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申报。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制,立项数将直接影响明年申报的限额指标。申请人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准确把握《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注重选题(凝练)的科学性、论证的充分性、填写的规范性,切实保证申报质量。材料填写要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申请书》《活页》只能以Microsoft Office Word操作,绝不可以使用WPS。

   科技处将组织专家组作校内筛评,并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在下达我校的指标范围内择优推荐上报。

   一、关于课题指南

   (一)《课题指南》条目为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的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选择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等方面同样对待。

   二、申报资格

   (一)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的情形

   1.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截至2023年9月20日,在研省部级研究项目未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结项材料的负责人。

   3.截至2023年9月20日,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课题负责人,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的。

   4.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的负责人。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禁止申请的情形”。

   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

   7.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8.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9.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

   10.“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的。

   11.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联的。

   12.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13.不采用省社科工作办2023年9月新修订的《申请书》和《活页》的。

   14.未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填写的。

   15.在《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的。

   (二)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不受职称限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20日后出生)。

   注:

   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一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青年项目:负责人不受职称限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20日后出生);

   培育项目:主要面向正式在职在编在岗的高职高专、民办院校、州市县委党校的社科研究人员进行公开申报,不作职称、年龄、学历限制,但建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同志申报重点、一般、青年项目。

   3.具备申报条件且工作单位在云南的在站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4.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5.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项目一经立项,除限于省内的工作关系变动(调动、离职),不得变更责任单位。

   (三)限项规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3.在研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项目申报。

   4.负责人申报了本年度国家级、省部级研究项目的,可以申请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但已获得立项的,所申报的省社科规划项目不再立项,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注: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本条规定。)

   申请人违反上述“不得申请”或“申请人条件”或“限项”规定申报项目的,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四)申请单位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设有科研工作管理职能部门。

   3.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其他资格条件

   1.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项目。凡在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活页》要求:

   (1)重点项目的《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

   (2)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培育项目的《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5000字。

   (3)按《活页》中要求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三、课题类别、资助额度

   (一)重点项目:5万元。

   (二)一般项目:3万元。

   (三)青年项目:2万元。

   (四)培育项目:1万元(主要面向正式在职在编在岗的高职高专、民办院校、州市县委党校)。

   申请人应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研究期限

   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起始时间为准。

   (一)基础研究、综合研究:2-3年。(建议:涉及“完成时间”、“进度计划”据2023-10至2026-09填写。即,3年的研究期限)

   (二)应用研究:1-2年。(建议:涉及“完成时间”、“进度计划”据2023-10至2025-09填写。即,2年的研究期限)

   获准立项项目的《申请书》《立项协议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并申请结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项的,或到期后未申请延期并得到批准的,课题作终止研究处理,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申请人3年申报资格;研究成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课题作撤项处理,已拨全部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申请人5年申报资格。最终研究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五、申报办法

  网上申报和线下申报相结合。非涉密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涉密项目采取线下申报。

   (一)非涉密项目网上申报

   申请人通过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研管理系统(kyglpt.ynpop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提示为准。

   1.注册

   (1)必须先注册,确保个人信息准确。若已注册,可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不记得帐号密码的,请提前向科技处索取帐号密码,或重新注册。

   (2)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

   (3)所在部门:只填写部门详细名称,不能添加“云南警官国产精品亚洲综合日韩在线”字样。

   (4)邮政编码:650223。

   (5)主要学习及科研工作经历(样式):1988-1992:西南民族大学,本科;1992-1995: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1999-2002: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2004至今:云南警官国产精品亚洲综合日韩在线,教授;2008至今:云南大学法国产精品亚洲综合日韩在线,硕士生导师。

   2.下载《申请书》和《活页》

   若修改过注册信息,或重新注册的,必须重新下载《申请书》和《活页》模板。

   3.填写《申请书》和《活页》

   预算科目中,间接费用按申请资助经费的40%计。

   4.上传《申请书》和《活页》

   先上传《申请书》,再上传《活页》。

   5.重传《申请书》和《活页》

   若申请人修改《申请书》和《活页》,或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不通过退回要求修改的情形,申请人须将修改后《申请书》和《活页》重传提交审核。

   6.问题处理

   《申请书》《活页》只能以Microsoft Office Word打开。若下载或上传过程中出现问题,可参阅系统首页“申报人常见问题”一栏中的《申请书填写/上传问题汇总》进行处理。如需人工咨询,可电话咨询:400-800-1636(人工咨询仅限工作日)。

   (二)涉密项目线下申报

   凡研究内容涉及敏感问题、论证材料含有涉密信息的申报材料,必须以线下方式进行申报。

   1.申请人登陆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ynpopss.gov.cn/),在《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中》下载《申请书》《活页》等电子表格。

   2.线下填写。

   3.严格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要求报交材料,不得使用互联网、非密渠道传送,更不得上网宣传。

   六、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科技处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3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与纸质《申请书》及《活页》完全一致的电子版。

   (三)《申报汇总清单》(科技处完成)。

  七、工作进度安排

   (一)9月25日(周一):校内专家把关

   1.上午10:00时前:申请人到科技处交(1)《申请书》《活页》电子版(网上下载);(2)与电子版一致的《申请书》《活页》一式5套(A4纸双面印制)。

   2.下午:科技处请校内专家进行把关,提出修改建议,当面反馈给申请人;科技处形式审查。

   (二)9月26日(周二):校外专家评审

   1.上午10:00时前:申请人到科技处交(1)《申请书》《活页》电子版(网上下载);(2)与电子版一致的《申请书》《活页》一式3套(A4纸双面印制)。

   2.下午:科技处请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修改建议,当面反馈给申请人;择优推荐,提出上报参加全省评审的课题名单。

   (三)9月27日(周三):被推荐报出的课题申请人修改

   被推荐报出的课题申请人修改完善;网上定稿,提交。

   (四)9月28日(周四):报出

   1.上午10:00时前:被推荐报出的课题申请人到科技处交定稿;科技处网上提交。

   2.下午:科技处完备申报材料,18:00时前交到省社科工作办。


   联系人:张义平

   联系电话:65137554

   联系地址:科技楼1010室


                                                                                                     科技处

                                                                                                2023年9月21日